Waste Land

Each of them was born
None of them were killed
Everybody will be dead

— Jean Baudrillard

【原创】The Black Train 黑火车(上)

十一月上旬,天气已经转凉,出门时如果不戴上手套,走几步就会立刻觉得手指开始变得僵硬。

我停了车,走到楼下,撩开信箱前的挡板把手指伸进缝隙里,摸了摸信箱底部,指尖出乎意料地传来了摩挲到某种纸质物品的触感。这不禁让我感到有些意外。我不得不费力地拉开我的背包拉链,把塞在某个小口袋里的一小把钥匙翻出来,然后打开那个许久未启的信箱。

信箱底部只有一张明信片,是哈罗盖特镇中心的照片,像是在一个起雾天拍摄的。低矮的建筑面前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水雾,这种水汽几乎快要从小小的纸片中氤氲到我的指尖般,散发出一股我熟悉的气息。我把明信片翻到背面,就看到了几行潦草的圆体字,上面说许久不见,近来发给我的邮件都没有收到回复,担忧我是否还好。然后留了一个邮箱地址与电话号码。

倘若不是因为看到署名,我可能会认为这是一张寄错了地址的明信片。但收件人这一栏明明白白地写着我姓名的拼音,右下角还有寄件人的名字——詹姆斯·伯特伦。

我十六岁那年曾在伯特伦的家中寄宿了近两年的时间。并不是在哈罗盖特,而是在临近更大一些的城市。我在那座城市度过了我高中生涯割裂开来的后两年,然后把我的大学时代花在了英格兰更北部的地方,与伯特伦告别,并且再也没有见过他。

由于家庭的变故,当年我去往英格兰时已经是十一月了。我独自拖着两个巨大的行李箱下了飞机,辗转上了火车,迷迷糊糊在火车上睡着了。直到抵达终点站才被身旁的人叫醒。我起身费力地去取我的行李,匆匆忙忙下了车厢,在火车站里兜兜转转上下楼梯,好不容易找到出口时,他就正坐在火车站门外的长椅上等着我。事实上,也是他一眼就认出了我。“是杨吗?”他用生疏而谨慎的口吻喊我的姓氏,“我是詹姆斯·伯特伦。”

约克郡在英格兰的中北部,冬天很早就会降临。只是深秋时节,这里的温度低得便像是上海的隆冬。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这个寒冷的时节,寒冷的傍晚,夜幕已经降临了。我赶紧松开了拉杆箱的手柄,与他握手。他的手很大,但是握手时的力度却很轻很轻,我几乎感受不到他掌心的温度。然后我借着零星的路灯抬头去看他。他比我高了近半个头,和任何一个街上能见到的中年英国男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他的眼睛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种通透的蓝绿色,鼻子被冻得通红,薄薄的白皮肤下几乎能看到纤细的血管,呢大衣的扣子只系了两颗,羊毛围巾歪歪扭扭地塞在大衣领子里。他向我勾了勾唇角,仿佛是想露出表达友好的笑容,但很快又恢复了他一脸淡漠的样子,一言不发地伸手来帮我提行李箱。

我原本以为是要去停车场,可他耸了耸肩,告诉我他唯一的一辆车前几天刚刚被送去维修了。但他的房子距离火车站步行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如果我愿意的话我们可以走过去。于是我们一前一后,沉默地拖着行李箱往他住的地方走。车流在我们的左侧穿过,双层巴士亮着灯看起来那么温暖,偶尔有成群的学生大笑着从我们对面的人行道走过。这座城市与上海一样,有河流从城市的中央蜿蜒流过,而我们则住在更为安静的河的另一侧。我好奇地四处张望着,觉得长途跋涉的疲惫正从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消散而去,几乎在一瞬间,我就爱上了这里的空气。一切对我来说都充满了新鲜与未知。它与我人生前十几年从未离开过的城市截然不同,小且安静,全部都是低矮的建筑,一抬头就能看见延伸到很远很远的黑夜。它古老,不规整,狭窄,甚至破旧。我听见行李箱的滚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风声呼呼地从我耳边吹过,以至于我都没有听见伯特伦对我说的话。

“对不起,我没有听清楚。”我大声说,转而风就灌进了我的喉咙,把我呛得咳嗽不止,接着走在我前面的他就停下了脚步。他转身看了看我,似乎犹豫了几秒钟,就把自己的围巾解了下来,动作笨拙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放慢语速告诉我说过了前面那个街角右转就到了,“……家里的食材刚好吃完了,如果你感到饿的话,我们可以把东西放下之后先去买一些吃的。”

但是仍然很兴奋的我并没有感到太饿,于是我们就一起在街角的Costa买了热巧克力和可颂,直接回到了他的房子。彼时他四十八岁,独居,前妻移民去了美国,两个儿子均已成年,定居在爱丁堡和伦敦,养了一只五岁的深灰色英国短毛猫,维持这样的生活已经很久了。对于一个单身男人来说,他的房子打理得井井有条,风格简约,没有什么过多的装饰品。他告诉我这是他第一次接待寄宿的中国学生,因而或许会有一些不太周到的地方,希望我能够谅解。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仍然还是淡淡的,我几乎怀疑起了是不是英国常年的大风与小雨将他整个人身上的温度都一并带走了。

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回想起来,我总觉得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令我感觉有些哪里不太对劲。但一开始并说不上来。后来我忽然意识到,就在我走出火车站,初冬的气味扑面而来的那一刻,我环顾四周,站外的长椅上除了伯特伦之外空无一人。这个时节约克的夜晚已经低至零下一摄氏度了,无论是正在等待火车,还是等待些其他什么的人都会坐在开着暖气的车站大厅里。

这不禁令我感到有些费解。但我并没有问伯特伦。对于十六岁的我来说,这着实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时隔多年与旧识恢复联系,对我来说并非是一件太令人喜悦的事情。我并非是说这不值得喜悦——而是窘迫压过了这种喜悦。我拿着明信片回到家中,在书桌前对着它看了好一会,然后打开电脑,新建了一封邮件,把伯特伦的邮箱地址输入到了收件人的信息栏中,然后就陷入了漫长的迷茫。我不知道伯特伦算不算得上是我的朋友,但他并非是我数年奔波的时间里唯一一个与我渐渐断了联系的人。我并不太擅长维系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使在某些时候会有状似思念般的感性涌上喉咙,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无法开口说第一句话。久而久之,这种无法开口的缄默便愈发沉重,就像一层层缠绕在身上的薄丝最终成茧,也就再也难以去挣脱了。我想如我们这样的人或许需要与一些更加热情的人交往,才不至于总是落入这般窘境。但这或许只是令自己活得更加轻松的一种捷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不说出口的思念就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情绪,没有付出时间的爱意或许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冷漠罢了。

我盯着邮件的空白内容栏看了很久,仍然打不定主意该写些什么。于是我转而去登陆从前还在高中时使用的那个邮箱。我想之所以我没有收到伯特伦的邮件想必是因为工作后,学生时代的几个邮箱渐渐就不怎么使用了。我在一堆垃圾邮件里面一封封费劲地寻找,直到我想要找的那唯一一封邮件出现在我的面前。J.H.Bertram.

他在信里并没有说很多话,只是把以前我寄宿的那栋房子的照片发给了我,然后告诉我说他搬家了。我翻看着那几张相片,似乎在我离开之后这里也一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一楼是客厅和厨房,而当时我居住的房间在二楼,曾经属于他尚未成年的儿子,房间里有一张不大的双人床,旁边是木头书架和桌子,上面还有浅浅的原子笔印。他告诉我这是他和他的大儿子花了一整个暑假从木条开始一点点自己做的。墙纸是海蓝色的船锚图案,小阳台上整整齐齐地排着矮矮的小盆栽,深蓝色的喷壶悬挂在砖墙的雕花钩子上。他的主卧在三楼,我在寄住的几年里几乎都没有在三楼停留过几次。阁楼被改造成了书房,尖尖的顶部上开了玻璃窗户,中央随意地搁置着三个懒人沙发,周围一整圈都做成了开放式的书橱,书层次不齐地在架子上罗列着,按照类型依次从右到左,上面悬挂着的分类木牌是伯特伦自己雕刻的。这是厨房之外我们碰到彼此时间最多的地方了。冬天有难得的晴天时我们都会呆在那里,把自己缩进沙发中躺着看书,有时我会去厨房泡一杯咖啡拿上来喝,通常伯特伦会要双倍浓缩,不加奶不加糖,我总是怀疑他在夜里是否能顺利入眠。我们会在那里一言不发地呆到天完全黑下来。一个男人,一个少年,一只猫,一种微妙的平衡。

在他的照片里一切都如旧,唯一的区别是房间里已经没有了那只灰猫。那是一只和伯特伦几乎一样冷淡的猫,在我寄宿的期间,我甚至都不太看得到它。很多时候如果不是因为一楼的猫砂和食盆,我都几乎会忘记这栋房子里还有着一只猫。伯特伦说它最喜欢呆在阁楼,不喜欢和人相处,几乎从来不和他亲昵,偶尔会偷喝百利甜,是一只典型的英国式性格的猫。它不像其他的猫那样圆滚滚的,体型偏瘦,从一开始就没有对我的突然出现表现出任何的异样。它在十一岁的那年去世,刚好是我研究生毕业的那一年。我当年得知时一时间有些茫然,毕竟我对它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就好像我们都只是寄宿在伯特伦家中的房客,相敬如宾,互不侵犯。但或许对伯特伦来说,这是他这些年独居生活中唯一一个至始至终都陪伴着他的生物了。即使它也同他一样淡漠,不粘人,不会像犬类一样给予人感情上的支撑,它仍然意义非凡。我并不知道该如何宽慰伯特伦,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否需要宽慰,毕竟连他在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时候语气都是那么平淡。

“它去世了。”他在电话里这样对我说,“莱姆斯走了。”

接到这个电话时我正在惠特比镇上。那是个大风天,雨水用力地打在我的脸上,我很努力地才能睁着眼睛。我在山坡上,被风吹得摇摇晃晃,面前半人高的野草如同波浪般倾倒,右侧墓碑林立,阳光斜斜地穿透教堂的顶洒落在石碑上。海洋是深灰色的,一层层的波浪接踵而至,重重地拍在岸边。我不得不很大声地说话才能让伯特伦听见我的声音。恍惚间我仿佛回到十六岁那年,第一次遇见他时,跟在他的身后,费劲地和他大声说话的那个夜晚。

“……我很抱歉。”我说,“我很抱歉听到这个悲伤的消息,伯特伦。”我结结巴巴地说。紧接着就陷入了一种似乎是窥视了什么人内心的尴尬中,不知自己是否还应该说些什么。

他好像是顿了顿,声音里带着一种奇怪的调子。“猫传染性粒细胞缺乏症。”

我张了张口,机械性地点点头,重复道:“猫传染性粒细胞缺乏症。”

“就是一种猫瘟……它从三个月前就开始间歇呕吐了。”伯特伦像是在向我陈述什么与他毫不相干的事情,语调缓慢,带着他常有的那种耐心,“但是我一开始没有发现,因为你也知道,莱姆斯总是不常出现在我们面前。”

“没错,是这样的,莱姆斯是个喜欢独来独往的孩子。”

“他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伯特伦纠正我,“他是一个老人,跟我的年纪一般大了。”他并没有等我开口说话,又对我说,“后来有一次,我发现莱姆斯在呕吐,这就是不久前的事情。我意识到它可能生病了,但是它只是回头看了看我,与我对视了片刻。我蹲下身告诉他,过来我这边,我会带他去看病,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宠物医院可以治好他,可是他转身就跑开了。那天我把屋子上上下下找了好几遍,可莱姆斯就像消失了一样。我想,我总能找到它的,于是我打电话到宠物医院,预约了他看病的时间。可直到那一天到来了,我都再也没有找到莱姆斯。”

他罕见地向我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关于莱姆斯的事情。我在山坡上的长椅上坐了下来,风把我的脸吹得很疼,我的眼睛里落下泪。我看着天空的浅蓝缓慢地一点点加深,这种墨蓝滴入了铁灰色的海里,融化在了泡沫里。旧城区两岸低矮的小屋子里灯光一盏盏地散散点亮,不远处市中心的火车站偶尔传来轰隆隆的声响,山坡脚下岸边停靠着的船只颠簸不止。我听见伯特伦的声音毫无起伏地继续对我说,他是怎么不得不取消了医院的预约,然后怎么在院子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莱姆斯。

“莱姆斯再也没有力气躲着我了……”他说,“我以为他离开了这里,但原来他一直都没有离开家,只是我没有找到他。他一直在这栋三层楼的房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隐蔽着,躲开我的视线,直到他终于没有力气这样做了。几个小时后他躺在懒人沙发上去世了。很可惜,那天的阁楼里没有阳光。”

我握着手机的手冻得失去了知觉,发热的电池是我能触碰到的唯一热度。我不知道该对电话那头的男人说些什么,我太年轻,又从未经历过任何他曾经历过的往事,我想恐怕他只是需要我在这边,就好像曾经莱姆斯在他的身边一样。

“我埋葬了莱姆斯,就在我最后发现他的院子里,那株飞燕草下面。奇怪的是,那时我竟然不觉得我失去了莱姆斯。”伯特伦轻轻地叹了口气,“后来我想,应该就在莱姆斯开始躲着我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失去了他吧。”

“从那天起,他就坐上了火车站深夜驶来的黑火车,去到我所不知道的地方了。”他说,“……你知道黑火车吗?没有轨道,没有蒸汽,没有滚动的车轮,甚至都没有站台,但是你一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它。”



TBC

* 复健中。这几天打开文档真是不知道怎么码字了。写paper也是一头雾水。超有挫败感。

* 这个故事有原型,忘记是在哪看到的了,就在脑子里留了个印象,还是在开头提一下比较好。一两百字的那种,原型好像是在加拿大的女士……如果有同样看到过的话欢迎提醒我!(

* 这篇真不坑,后续我过几天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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